******厂区售电服务商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厂区 售电服务商遴选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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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单位资格材料要 求 | 1.售电公司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自拟】;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心通过年度注册并公示; 6.拥有或参股**省内符合国家建设项目审批条件并****发电厂; 7.售电公司年售电量30亿千瓦时以上; 8.售电公司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能够满足市场交易功能的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 9.截至投标截止日,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任何不良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0.《报价文件》意向单位需联系采购人获取; | 1. 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自拟】;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 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心通过年度注册并公示; 5.拥有或参股**省内符合国家建设项目审批条件并****发电厂; 6.售电公司年售电量30亿千瓦时以上; 7.售电公司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需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截至投标截止日,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任何不良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9.《报价文件》意向单位需联系采购人获取;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7日
其它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市**县塔头村通港大道上社1-1号
联系方法:0591-****6811/15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