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MX-GDLT-ZS2024-DY-006 | 发布时间2024-11-07 15:54:20 |
****受****的委托就2024****联通**百达****公司ITO项目(项目编号:****;代理机构编号:SCMX-GDLT-ZS2024-DY-006)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11月6日进行了谈判,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 谈判项目名称:2024****联通**百达****公司ITO项目
二、 需求公示发布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止。
三、 邀请函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30分(**时间)
四、 成交候选人如下:**瀚****公司****公司
五、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8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区潭村路348号珠江商务大厦1409
项目负责人:林文杰
电话:176****1110
电子邮件:****@163.com
2)采购人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邮箱:****@chinaunicom.cn
应答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需求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方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方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