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改扩建工程-改造部分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市****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4-11-06
发证日期:2024-11-06
建设单位 | ****(中新**知识城****管理中心、**市**区****管理中心) | ||
工程名称 | ****中学改扩建工程-改造部分 | ||
建设地址 | **市**区大沙地西路5****中学高中部 | ||
建设规模 | 23820.82平方米 | 合同价格 | 3089.32万元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公司 | ||
施工单位 | ****,知城(广****公司 | ||
监理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宋彬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盛宇宏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唐健青 | 总监理工程师 | 罗日勇 |
合同工期 | 2024-08-20 ~ 2027-08-20 | ||
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1、涉及占道施工的****住建局市政管理科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2、本证限于不变更房屋(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除外)证载用途、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建筑外立面风格,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作为产权办理依据。 质量监督注册号:KFJD202****7002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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