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兰****中心-施工劳务及装修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兰****中心-智能化采购项目的设备安装及施工,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机房建设、室外立柱屏、弱电综合管路系统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施工部分主要包括设备安装工作和监控机房的装修工作。设备安装主要内容包括摄像机、硬盘录像机(NVR)、雷达、手持巡更机、门禁一体机、车牌识别一体机、人脸采集设备、专业音箱、专业功放、调音台等智能化设备的安装;监控机房装修主要内容包括对监控机房、接地系统、空调系统等的安装及装修工作。
1.3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715,000.00】元人民币/计算方法,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在具有有效期内的专业作业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8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 。
3.2 获取地点:**省**市**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研究院有限公司15楼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3.3 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上获取。线下:至指定地点现场获取;线上:参选人将单位营业执照和确认通知邮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并联系获取询价文件。
采购人邮箱:****@qq.com并抄送至****@chinaccs.cn
确认函格式:
****研究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参加【项目名字】【项目编号】的比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4日 上午9:30。
4.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研究院有限公司18楼1816室。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市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52
联 系 人:夏一华
电 话:135****8050
电子邮件:****@qq.com
比选人: ****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章)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