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建设单位为****,项目总投资为 2408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依据**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并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县域;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招标范围为**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垃圾站土建(含改造),具体包活生活垃圾收集站①****部分:**生活垃圾收集站15座,②**改造部分:**改造生活垃圾收集站12座,新增渗滤液收集罐及除臭设施。③乡镇**部分: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18座。④乡镇改造部分:乡镇改造生活垃圾收集站8座,将现有的“地埋式水平压缩站”改造为“垂直压缩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初步设计)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施工图必须按施工招标控制价限额设计。
1.4.2****采购部分: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依法负责采购。暂估价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1.4.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上全部内容的施工安装工作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符合国家、省等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设计要求,设计图纸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的预算造价指标符合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指标要求。
1.5.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建设部[2000]80号要求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环保 专业注册执业 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1)投标截止时,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工****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配备到位,实行押证管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由法定代表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施工资质证书副本、(5)设计资质证书副本、(6)入湘施工登记证明(仅省外保企业提供)、(7)联合体协议书。
上述资料验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5.2报名时间:2024年 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止(节假日休息)。
5.3报名地点:**县**塘路(**园)第一幢 301 号。
5.4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执法局,电话191****6234。
招 标 人:****;
地 址:****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6****91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塘路(**园)第一幢 301 号;
联系人:刘争云;
电话:152****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