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行审项备[2024]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南门路94号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费等)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面积约3.4万平方米、修缮改造面积约0.6万平方米、扩建约0.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4米,最高层数地上6层,地下1层,受监工程造价约35000万元,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420万元 2.3招标范围:**市第一丝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1-07 00:00至2024-11-12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9 09: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2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需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需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8、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项目执行****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的全部入围,不满3家,重发公告;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市****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南门路94号 地 址:**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李皓骏 联 系 人:吴伟,包钦宇 电 话:0512-****9604 电 话:0512-****0471,****327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1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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