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四)报废机动车
****2024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四)报废机动车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2024年度闲废物资集中处置(四)报废机动车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其他资产 | |
批准单位名称: | ||
485.7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12 | 挂牌日期:2024-11-7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或《实物资产交易签约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等同于本项目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赴转让方处进行资产移交,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清运,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清运完的标的资产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3.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代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报废、注销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须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回收、拆解,并向转让方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按照国家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转让方于收到全部标的资产的注销证明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在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内进行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承诺函》以电签形式签署。 | ||
https://otc.****.com/dzsw/detail/383169.html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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