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山东爱普电气设备有限公司43%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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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43%国有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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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7991.5万元(人民币) |
10工作日 |
2024-10-30 |
网络竞价 |
1、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均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委估房屋及构筑物占用的土****集团有限公****公司)的土地。 2、标的企业 2018 年通过招拍挂取得位于**市科创路以北,春暄路以西的土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0)**市不动产权第****536号,证载面积138,536.00㎡,使用类型为出让工业用地,目前土地尚未开工建设,已经闲置两年以上,存在被无偿收回的风险。 3、******公司****公司****集团****公司****经济开发区北区的房屋及土地作为经营场所。评估基准日时,已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新合同租赁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4、标的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市**区新泺大街608****工业园的房屋及土地作为经营场所,当前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为稳定标的企业平稳过渡,受让股权后3年内每年为标的企业提供稳定的市场订单支持。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为稳定标的企业经营发展,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年内为标的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银行同期的活期存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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