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原产地六堡茶种植及仓储标准示范项目-展示中心
2、项目招标编号:****
序号 | 更改事项 | 原内容 | 更改为 | ||
1 | 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 / ) |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 ||
3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1.3资格评审标准” |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 (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10分,此项满分为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得5分,此项满分为10分。(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 / 。) |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 (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10分,此项满分为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得10分,此项满分为10分。(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 / 。) |
4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1.3资格评审标准” |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 (1)技术负责人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8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4分。 (2)技术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 (注: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1个月(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 (1)技术负责人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8分。 (2)技术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 (注: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1个月(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5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1.3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11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9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11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名(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
6 | 关于招标文件涉及到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内容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 各投标人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均按100分计取。 | ||
7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4年4 月10日9时30分 | 2024年4 月18日9时30分 |
三、联系事项:
1、招标单位:****
联系地址:**县沙****集团办公大楼201-202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74-****400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34层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4-****000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