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吨/年新型高端阻燃材料及6000吨/年硫酸镁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3MA7JTCUC78 | 建设单位法人:王晓东 |
王晓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侯镇化工产业园,**路以南、诚信路以东、新海路以北、东信路以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9000吨/年新型高端阻燃材料及6000吨/年硫酸镁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侯镇化工产业园,**路以南、诚信路以东、新海路以北、东信路以西 |
经度:119.01756 纬度: 37.028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5 |
寿环审字〔2023〕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3MA7JTCUC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安鲁****公司 |
****0783MA3MQE555U | 验收监测单位:山****公司 |
****0700MA3N2PR047 | 竣工时间:2024-01-01 |
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08fpNQ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9000吨/年新型高端阻燃材料及6000吨/年硫酸镁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年产四溴苯酐2000t、硫酸镁6000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溴化、中和、干燥等 | 实际建设情况:溴化、中和、干燥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布袋除尘器;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隔声减振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布袋除尘器;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隔声减振等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951 | 0 | 0 | 0 | 0.095 | 0.095 |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009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3 | 0 | 0 | 0 | 0.083 | 0.083 | / |
0 | 0.158 | 0 | 0 | 0 | 0.158 | 0.15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的污水pH值在7.3~7.4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4.6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0.979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2.74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0.08mg/L、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8mg/L、石油类未检出、总氰化物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苯酚未检出、苯未检出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四级水吸收、碱喷淋、袋式除尘器、深度冷凝、碱喷淋+两级树脂吸脱附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四级水吸收、碱喷淋、袋式除尘器、深度冷凝、碱喷淋+两级树脂吸脱附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4.7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溴浓度最大值0.89mg/m3,溴化氢浓度最大值0.90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要求(溴参考氯执行);硫酸雾浓度最大值0.9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02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P1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核算处理废气处理效率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碱喷淋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活性炭吸附装置+碱喷淋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排气筒P5排放氨的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43kg/h;排放硫化氢的浓度最大值为0.38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1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630(无量纲),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放VOCs的浓度最大值为7.04mg/m3,速率最大值为0.023kg/h,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溴的浓度最大值为0.98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要求(溴参考氯执行);排放硫酸雾的浓度最大值为0.79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2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 | |
3 | 密闭车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密闭车间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269mg/m3,硫酸雾、溴化氢(参考氯化氢)和溴(参考氯气)均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最大值为1.2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氨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18mg/m3,无组织硫化氢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019mg/m3,臭气浓度的最大值为14(无量纲),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
4 | 密闭车间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密闭车间 | 厂区内VOCs浓度任意一次值最大为1.42mg/m3,1h平均值最大为1.5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6.5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8.7dB(A)。各监测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固废、危废暂存场所。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集尘及废布袋、硫酸镁生产装置过滤杂质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溴化SBS生产装置蒸发废盐和蒸馏残液残渣、三溴新戊醇生产装置过滤杂质、三(三溴新戊基)磷酸酯装置蒸发废盐、离心工序废滤布、污水站污泥、废矿物油及包装、化验室固废、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固废、危废暂存场所。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集尘及废布袋、硫酸镁生产装置过滤杂质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处置;离心工序废滤布、污水站污泥、废矿物油及包装、化验室固废、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将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企业严格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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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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