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设备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14 | 发布时间:2024-11-07 |
综合资产
项目编号:****
资产描述 | 标的资产范围详见《资产清单》,设备均已报废,无使用价值,图片仅供参考,资产状态以实物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2、受让成功后,已向北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移交保证金。受让方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按照转让方要求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移交资产的数量、质量以现状为准。 3、在资产移交过程中,确保资产存储地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受让方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交易价款、办理完移交的,视为受让方为违约,转让方及北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付的移交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未完成移交的资产视为受让方自愿丢弃,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究清运资产产生相关费用的权利。 | ||
其他披露事项 | 1、该批物资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清单仅供参考。我公司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并且不能保证主体和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请各位意向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价。 2、标的资产尚未进行拆除,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拆除、清运,拆除、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标的物拆除、提取过程中如有需要切割的物资,应向资产占有方请示,得到资产占有方同意后,应按相关规范要求,方可进行切割。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3、标的位于**市,现场踏勘电话:刘老师,188****0469。未进行现场踏勘的竞买人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 | ||
其他附件 | 附件: 资产清单.xls | ||
咨询电话 | 400-****-1717 |
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承诺函
(适用于“综合资产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本方就参与“综合资产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以及《****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须知(适用于“综合资产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综合资产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二、本方具备完成项目竞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参与竞价,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本方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场踏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提供的可供查阅的标的相关档案文件)。若本方无法前往本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踏勘的,则本方承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本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一旦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竞得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交易标的因权属、真伪、质量或使用性能等产生的问题与北交所无关。
四、本方所提交的材料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无商业欺诈行为和不良的诚信记录,不存在对竞买项目不利的重大诉讼事项。
六、本方承诺在参与竞价时,充分考虑与项目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在动态报价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七、本方承诺不扰乱报价、不恶意串通或参与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本方同意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根据《动态报价须知》的规定扣除保证金。
九、本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按照北交所网站信息披露要求规定的付款期间将交易价款(全额)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十、本方承诺按照北交所网站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完成资产移交手续。
十一、本方竞买成交后,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要求完成项目移交的,承诺承担以下责任:
受让方逾期未能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标的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受让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同意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承诺人:
2024-11-07 10:09:10
https://otc.****.com/xzsw_prj/detail/383211.html
297f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