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乐锋砖厂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53386P | 建设单位法人:向定乐 |
王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柏树乡龙寨村9社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柏树乡龙寨村9社 |
经度:****622.49817 纬度: 305331.5850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25 |
中环审批〔2019〕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533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5338-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62298C | 竣工时间:2020-12-01 |
2020-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0-12-15 |
2021-08-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9-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25321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1、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和运行。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制砖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汇集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或生产,不外排;脱硫除尘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用作农肥,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矿山开采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厂区道路运输扬尘通过硬化厂区路面、及时清扫、扫水抑尘、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原料堆场应建设成封闭式堆料场,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原料破碎、筛分在封闭车间进行,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烟气经双碱脱硫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不得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剥离表土于指定地点堆放,用于生态恢复;页岩开采废石(夹石)集中收集,综合利用;废砖坯、废砖块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脱硫除尘渣、除尘器收集的收尘灰均回用于制砖,不外排;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纳入乡环卫系统清运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和运行。 2、已落实,严格执行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制砖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汇集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或生产,不外排;脱硫除尘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用作农肥,不外排。 3、已落实,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粉料加工有组织排放废气所测指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隧道窑尾气所测指标低于《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所测指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值。 4、已落实,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置声源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对噪声影响进行控制。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6#、7#、8#昼间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1#、2#、3#、5#昼间、夜间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社会生活环境噪声9#昼间检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4#昼间、夜间检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5、已落实,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置声源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对噪声影响进行控制。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6#、7#、8#昼间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1#、2#、3#、5#昼间、夜间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社会生活环境噪声9#昼间检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4#昼间、夜间检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位于**县柏树乡龙寨村9社,对原砖厂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淘汰原有地沟窑,**1座节能环保新型自动化隧道窑(一烘一烧)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技改后年产页岩砖3100万匹(折标砖),产能增加1900万匹/a(折标砖);**范围不变,不扩大页岩矿开采规模,仍为0.72万吨/年,不足部分为外购。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估算投资5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及批复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页岩开采生产工艺 页岩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挖掘机开矿并搬运至页岩堆放区暂存、备用,页岩堆放区目前为露天设置。项目采用台阶式的采剥方法,采剥并举,剥离先行,采矿跟进,先上后下。 制砖区工艺流程 ①原料储存: 开采的页岩堆放在厂区页岩矿原料库内,煤炭买回后均暂存在相应的堆放区内。项目技改后,各原料库全部修建为全封闭式库房。 ②原料加工:本项目用装载机将页岩与煤炭比例进行混合投料,物料经给料机均匀地送入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破碎,然后再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锤式破碎机进行细破碎,破碎后的物料再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滚动筛进行筛分,其中不符合制砖要求的粗料经回料皮带输送带返回至细破碎工段再破碎,符合制砖要求的细粉随输送带投加到搅拌机,同时加入水混合搅拌。搅拌好的原料进行陈化,使原料颗粒疏解。 ③湿坯成型: 经过加水搅拌过后的物料通过皮带运输机输送到挤砖机制成砖坯。然后由切条机切成符合要求尺寸的砖后,由自动码坯机搬运至摆渡车上。切条切坯过程中有部分废坏料产生,其通过皮带输送机返至搅拌机再同其他物料一并搅拌混合均匀。 ④烧制成型: 项目采用隧道窑烧制工艺。隧道窑烧制工艺分为烘焙和焙烧两个工序,烧制时摆渡车带着湿砖坯先经过烘焙道再进入焙烧道。 烧结原理:培烧过程中,温度上升到600℃时,砖内有机杂质开始燃烧,燃烧温度到800℃以上时,砖内金属氧化物与硅酸盐化合并形成液相,这种熔化的玻璃质把其它颗粒牢固结合起来,经冷却重新结晶,坯体即成为坚硬如石的成品砖。 1)烘焙:即湿坯干燥过程,湿坯干燥在烘焙道内进行,利用培烧道余热进行烘干。通过风机将焙烧道内热烟气抽至烘熔道对湿砖坯进行烘干,用于烘干后的烟气再经烟囱排放。 2)焙烧:即砖坯烧制过程,在焙烧道内进行。焙烧道从其入口处到出口处可依次分为预热带、烧成带和冷却带三个部分。烧制时,经干燥后的砖坯随着摆渡车进入焙烧道(焙烧道尺寸为85mx3.3m),在焙烧道内进行烧制,烧成温度为800℃,烧成周期为24h。引燃砖坯中的煤炭后,利用其燃烧提供热量。 ⑤标砖成品:标砖焙烧完成后,在冷却段自然冷却至常温,由人工装运上推车推到成品堆场或由装载机直接装车外售,成品堆场采取露天堆放。成品一个季度检验一次,主要检验其尺寸和硬度。项目烧砖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不超过2%,不合格品返回原料破碎工序。 ⑥点炉引火及停炉检修 隧道窑采用木材和煤炭引燃,由于隧道窑是连续工作,只需在设备停产检修后才需要重新点燃。一般情况下,隧道窑一年检修一次,引燃点火时间为1小时。隧道窑点燃后就可利用煤炭成分自行燃烧,不需外加其他燃料。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捕集率达到98%以上,除尘净化效率达到99.0%以上.加工区域讲行全密闭,厂区内设置轮胎清洗池及冲洗设施,堆料场安装移动式软管喷淋设施;隧道窑烟气采用双碱脱硫净化+15m烟囱,捕集率达到98%以上,除尘净化效率达效率达99.9%以上,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脱氟到95%以上。 废水治理:烟气脱硫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场地洒水降尘水;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20m3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及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交予当地农民做农肥使用,不外排。 噪声治理:选择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治理:采矿废石(夹石)**内设置专门堆场进行堆存;废坯料返回挤砖机压型,不外排;不合格废砖破碎后重新循环利用,不外排;除尘灰返回粉料搅拌调浆工序,不外排;脱硫石膏渣返回制坯工序配料,不外排;机修废油设置一座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填埋场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要求建设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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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隧道窑尾气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2 | 粉料加工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制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3 | 生产厂界无组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2 | 生产厂界对外环境噪声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建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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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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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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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位于**县柏树乡,人类活动频繁,无珍稀动植物。主要生态 影响为**开采导致地表形态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和干扰及水土流失。企业通过明确开采范围,禁止越界开采,严禁破坏植被活动;分片区开采,边开采边绿化;加强边坡管理,加强斜坡和边坡、围岩的稳定性检测,采取护坡和固坡措施;雨季不作业;就地补偿,在项目附近种植植被;提前制定闭矿生态恢复方案,闭矿后对采空区及周边破坏地区进行生态补偿和恢复,采取措施后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采空区已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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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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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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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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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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