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区补充耕地验收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补充耕地验收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38.89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该价格,否则其投标无效。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2024年**高新区补充耕地验收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为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2016)、**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要求,对需补充耕地图斑的地块进行采样、制样、检测,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等级评价和生产符合性评价调查。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详见采购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执行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交付或实施时间:60日历天。
6.2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
2024年11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高新区
联系方式:0538-****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办事处****村委旁沿街门头房
联系方式:053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