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建发尚智科技园2栋共807套宿舍及1间管理室、1间公共活动室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科技园2栋共807套宿舍及1间管理室、1****活动室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科技园 |
面积/数量 | 37417.85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38月 | 免租期 | 6个月(首年免租4个月、第五年按首年月度租金标准免租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7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合同期内,每三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宿舍(管理室、公共活动室)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承租方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本项目须由承租方直营,或由承租方因经营租赁房屋需****公司直营。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转借、转让,或以承包、**等任何方式使其他第三方拥有实际控制权。 4.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5.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收到**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确认书》之日起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6.其他条款按租赁合同书要求。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存在信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承租方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银行****政府网站公示信息查询单)。 3.提交承租物业用途为出租方规定范围的承诺书。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告(https://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证明材料;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承诺书;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杨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9104;0755-****1979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科技园****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153,381.35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须自费、****政府部门申报与实际使用用途相符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3.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3.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3提供虚假的主体材料和其它证明文件的; 3.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4.如承租方加装其他设施设备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及时将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后续退租时需恢复原状或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5.物业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水电、暖气、燃气等设施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暖气、燃气等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 物管费4.2元/㎡/月,本体维修资金 0.25 元/㎡/月;电费:按电量计费,按政府标准收取,水费:按政府标准收取。 8.出租方对本项目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如经营所需,须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装修、改造、升级等,需按照出租方审核意见调整装修设计与施工管理,并须依法按章办理报批、验收手续,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于装修前,将装修图纸报项目出租方审定后,方可实施。 9.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10.租赁保证金:相当于合同期内首月租金的两倍。 11.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5日之前缴纳当月租金(如遇节假日顺延)。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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