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兴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龙港市龙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享有的债权(30033.786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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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持有的龙****公司100%股权及其享有的债权(30033.786215万元) |
**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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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300,337,862.15元 人民币 |
20 |
2024-11-08 |
其他 |
1、本次转让底价30033.786215万元,,本次转让底价由股权转让价格、债权转让价格两部分构成,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为0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30033.786215万元;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作为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底价+竞价溢价额。 2、本次股权及对应债****公司的债权、债务(本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案披露的受让方应支付标的债权除外),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按照挂牌价与竞买人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2个延期周期数(20个工作日)延期。 6、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7、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8、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9、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10、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不涉及职工安置。 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3、本次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制定新的《龙****公司章程》,并依此变更原章程。 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标的转让成功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交易各方之间的约定,承担相关税、费。其中,转让方须承担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税费,由**市****公司负责办理并承担。 7、项目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至“浙交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受让方一次性付清交易价****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日止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产生利息计算方法为29712.5万元*6%/年,具体时间按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22日至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日间隔时间计算),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结算。 9、股权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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