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更新环卫作业车辆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更新环卫作业车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06:5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颖、李莎、杨淇毅、周晓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91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冶金大道35号青城荟A座九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7-****538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 塔****广场2幢/单元19楼05-07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9188 |
关于****更新环卫作业车辆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7 14:09: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更新环卫作业车辆
3、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4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
2、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第一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技术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与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中的“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描述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定标原则为准。本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09点00分,现延期至2024年11月12日09点00分,以上时间均为**时间。 2、采购需求中增加内容,直流充电桩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
3、更正日期:2024-10-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冶金大道35号青城荟A座九楼
联系方式:027-****5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 塔****广场2幢/单元19楼05-07号房
联系方式:027-****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颖、李莎、杨淇毅、周晓鹏
电 话:027-****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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