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发〔2024〕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隆兴镇辖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区隆兴镇三青村和广福村,该项目有 3条道路,其中大佛路支路起于三青村大佛路,止于三青村猪儿湾,长2.8公里;石刘路支路起于广佛村石刘路,止于广佛村张太彪房子,长0.8公里;双板桥支路起于三青村白佛路,止于三青村陈建新房子,长0.9公里。
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的总长4.5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5.5米,路面宽度 4.5米。道路主要结构层为:20厘米厚 C25混凝土面层,4厘米厚碎石调平层,20厘米厚片石补强(局部)。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80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安全防护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王**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1****8596 | 联系电话: | 187****6560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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