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20万套汽车配件货架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20万套汽车配件货架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0月2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年产20万套汽车配件货架项目 | **县国兴路与清源路交叉口向东200米**4号 | **** | ******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10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想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喷涂粉尘经二级回收(滤筒除尘)+15m 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DA002 喷涂粉 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 A 级;固化废气经低氮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 A 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 A 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工业园****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合理处理;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司年产3000万件包装袋建设项目 | **县小陈乡史庄村一组68号 | ******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2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食堂油烟经小型油烟净化设施+专用排烟道高于屋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淋膜复合废气、印刷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排放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文【2017】162 号)较严值。 2、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定期外售,废水性墨桶、废印刷版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653
通讯地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