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到广****公司提出**(**)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位置
**省广清经济特别**区**(**)产业园启动区SYA01-04地块
二、项目相关概况
(一)**(**)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内容:
1.建筑调整:1、原10#-13#厂房布局调整;2、增加电房B;3、办公楼布局调整。
2.指标变化:总建筑面积由原75529.01㎡调整为72575.13㎡,计容面积由73902.58㎡调整为81982.48㎡,基底面积由25627.77㎡调整为27289.05㎡,容积率由1.24调整为1.38,建筑密度由43.14%调整为45.93%,绿地率由9%调整为5.66%,其它指标详见附图。
(二)广****公司报来**(**)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报来工程设计方案共3个单体(3#厂房、10#厂房、电房B)。具体指标为:建筑基底面积37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49.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共14875.5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2.75米。(详见附图)
(三)相关数据及指标以最终批出为准。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7日,共10天。
四、公示地点
****政府网站(http://www.****.cn/zljs/gdcyyxx/)及项目建设现场。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件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六、联系部门
广****管理委员****建设局
咨询电话:0763-****885
2024年11月8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