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规划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不含地下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370****03009GB00272 | **市同和街道**路西侧、****侧 | 34776 | >1.0且≤2.0 | ≤20% | ≥35% | ≤54 | 69552 | 城镇住宅、商业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420元/㎡ (楼面地价) | 2000 |
370****03009GB00271 | **市同和街道**路西侧、同康**侧 | 46381 | >1.0且≤2.0 | ≤20% | ≥35% | ≤54 | 92762 | 城镇住宅、商业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420元/㎡ (楼面地价) | 2700 |
注: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该2宗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 3.土地竞得人应在该地块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达到“交房即可办证”的要求。 4.竞得人不得建设《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项目。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且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公示”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非**市注册登记竞得人,****公司的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按规定时间(内资企业30日内,外资企业60日内)在**市辖区内注册具****公司,由新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公司的,在申请书中应有明确表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cn/PortalQDManage)点击“**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资料。申请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2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9:00至2024年11月27日16: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6时。
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28日9:30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cn/PortalQDManage)点击“**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心(**路379号8号楼)331室
联系电话:0532-****0507
联系人:胡乃兵、吴佳
数字证书(CA)受理点:**市**区上清路16号甲中联U谷2.5产业园南区5号楼5楼506室
数字证书(CA)联系电话:0532-****8170
****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