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2024年废旧蓄电池出售处置项目,询价人为****,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1.1项目名称:****2024年出售废旧蓄电池处置项目
1.2询价范围:询价人有部分UPS或通讯设备废旧蓄电池需要进行出售处置,该批废旧蓄电池均为无法进行修复的产品,规格(12V、100Ah),电池总数量约为200颗,具体型号和数量以现场双方清点确认为准。蓄电池存放地点在询价人所辖****收费站、服务区。
2.1 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达伍拾万元及以上,具有合法有效的废旧电池回收企业资质,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够对废旧蓄电池进行无害化回收处置的。
2.2信用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询价。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ww.****.cn/wenshu.html)查询结果为准)。
2.3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参选。否则均视为无效询价。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1 本项目为现场报价,询价人向报价人出售物品,报价人只需报回收废旧蓄电池向询价人支付的费用,报价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废旧蓄电池的搬运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保管费、保险费、各项税金及场地清理等所有费用。
3.2 在满足询价人设置的资格等相关条件下,以现场实际在场报价总价最高者成交。
3.3 本项目采用先款后货的形式,成交报价人应当先向询价人支付报价费用后,再行安排物品装运工作。
3.4报价结束后,成交报价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处置工作,每延期1日,询价人有权利要求成交报价人支付每次人民币伍佰元违约金。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按以下规定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
(2)报名地址:****坛洛服务区(**往**方向)办公楼一楼101室,接收人:黄鹏,电话:0771-****133。
(3)所需材料: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进行报名。并向询价人递交已加盖报价人印章的上述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套。
4.2 已报名报价人请在以下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价:
(1)现场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时整。
(2)现场报价集合地址:**市**塘区坛****服务区(**至**方向)****办公楼
(3)其他事项:统一在集合地址集中后,由询价人带领报价人前往蓄电池存放地址进行现场查看,逾期无效,且视为已报名报价人放弃本次报价。报价人需自行准备车辆前往勘验现场。
最高价中标法
6.1本次询价公告在**交投****公司官方网站(www.****.cn)线上发布。
6.2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投****公司官方网站(www.****.cn)发布的文本为准。
询价人:****
地 址:****坛洛服务区(**往**方向)办公楼一楼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鹏 0771-****133
2024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