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23:49
项目编号: XZP202****700368
项目名称: **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约29.1万元人民币 |
范围 | **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07 09:00 至 2024-11-14 17:00 |
获取方式 | 见公告内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18 10: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18 10:00 |
开标地点 | **市**街道长****广场3号楼507室 |
其他
**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29.1万元人民币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采购需求:**市赵墩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衡楼村、河湾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线上报名: ①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邮箱:****@qq.com。 ③报名所需材料:a.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b.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报名邮箱。供应商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如不购买磋商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费在报名期间现场缴纳现金或转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00(**时间)。 2.地点:**市**街道长****广场3号楼50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00(**时间) 2.地点:**市**街道长****广场3号楼5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30-10:00(**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00(**时间)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市**街道长****广场3号楼507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电话:199****9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99****1079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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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翠**街道云铁大厦6-486A室
联系人:张大升
电话:199****107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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