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马关城址(瓮城)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24002/2024-00359 | 发文时间 | 2024-09-25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城址(瓮城)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关于下**城址(瓮城)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广电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下**城址(瓮城)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同文旅体广函〔2024〕18号,项目代码****)收悉,****县委****办公室****农办发〔2024〕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县下**城址(瓮城)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下**镇明长城瓮城周边基础保护设施,进一步保护长城古迹,提升明长城周边旅游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县下**城址(瓮城)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段)入口两侧面包砖铺装547㎡,大门东侧碎石铺装271㎡。
(二)场地人工灰土处理1515㎡。
(三)大门东侧安装铁丝网围栏32m,城墙周边增加保护围栏180m;土方外购400m3;平整场地3233㎡。
(四)安装警示牌6个、宣传牌1个、监控摄像头3个。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下**镇。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9月-2025年6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81.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68万元,其他费用3.26万元,预备费0.8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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