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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建设项目**市收集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6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
**维云再生****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建设项目**市收集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市**区河****工业园东片来武二级公路东面6号厂房101号等4处的第一层房屋,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4′9.306″,北纬23°41′40.719″。项目租赁厂房建设一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租赁厂房面积2064.09m2。收集贮存中转26大类危险废物共4万吨/年,收集点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综合服务业务,不涉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项目拟申请收集危险废物类别分别为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学物质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项目环保设施主要有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127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3.36%。
项目工艺流程: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运,不涉及危险废物的综合处理处置,主要生产工艺****服务区域企业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然后规范运输至收集点内或直接运输至有资质的下游处理处置单位,在收集库区内按类别分区短期贮存,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项目须办全相关环保手续,明确取得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后才能开展业务。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用国标排放运输车辆,加强通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管道边角料、焊渣外售**回收综合利用;防渗涂料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储罐区废气、贮存废气、臭气和机动车尾气。储罐区废气、贮存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汇入废气总管通过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矿物油、废水处理污泥等贮存过程中有臭气挥发,对有异味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应采用覆膜袋或内衬袋包装,然后再放置密闭桶内,减少臭气的挥发。注重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使用高品质燃油,减轻其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物料泵、风机等设备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项目风机加装隔声罩,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阻隔和距离衰减降低项目产生的噪声。确保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防治措施为:废油储罐罐底油泥、废含油抹布及劳保清洁用品、废弃破损容器、废活性炭、废碱液收集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确保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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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