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的****新星扩区(乐居﹒新星郦苑)地块,地块位于**市**县望淮路东侧、圣泉**侧,地块东侧为新星小区A区和涂山路,西侧为望淮路,隔路为在建小区,南侧为启王路,隔路为空地,北侧为圣泉路,隔路为在建小区。地块总占地面积83747.2平方米(约125.62亩)。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村庄,2020年左右为空地,现地块内为乐居﹒新星郦苑小区。地块规划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规划该地块拟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用地用途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分局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同时依据现阶段收集的资料情况,本次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4年7~10月期间开展,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对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明确有无可能的污染源。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对现场表层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在地块内共进行13个土壤监测点位快筛,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进一步判断地块及周围区域土壤环境状况。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铜、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和总铬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1-0.5 ppm,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