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项目的澄清通知(01号)
****公司:
受遴选人委托和通知,现就****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项目(项目编号:****)遴选文件做出相应澄清补充和修改,本通知内容与遴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遴选文件第11页评审标准和方法第3项“正式员工”中的“****公司在**省内(不含******公司****公司)配备的员工(包括且仅包括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制员工)和农业保险协办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数量最多排名第1的得15分,数量排名第2的得13分,数量排名第3的得11分,数量排名第4的得9分,数量排名第5的得7分,数量排名第6的得5分,其余情况得3分。保险公司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正式员工社保缴交证明、工资发放清单、人力**系统人员名册、财务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2024年最****监管局报备的农业保险协办人员数量并加盖公章,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提供的情况与****监管局的内容一致。”澄清修改为“****公司在**省内(不含******公司分支****公司)配备的员工(包括且仅包括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制员工)和农业保险协办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数量最多排名第1的得15分,数量排名第2的得13分,数量排名第3的得11分,数量排名第4的得9分,数量排名第5的得7分,数量排名第6的得5分,其余情况得3分。保险公司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员工人数的材料,其中,劳动合同制员工提供2024年6月社保或医保缴交证明、人力**系统人员名册;派遣合同制员工提供2024年6月工资发放清单、财务转账凭证。同时提供2024年最****监管局报备的农业保险协办人员数量并加盖公章,并承诺提供的情况与****监管局的内容一致。”。
2、遴选文件第12-13页评审标准和方法第10项“产品创新”中“保单复印件”澄清修改为“保单复印件或保单抄件(加盖公章)”。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