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4465203 | 建设单位法人:刘智昊 |
毕芸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地舜大道以北、王家大沟以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航天精****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地舜大道以北、王家大沟以东 |
经度:112.13799 纬度: 31.8694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9 |
襄环审评〔2021〕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9-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285 |
109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446520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4KXBLB68 | 验收监测单位:**** |
914********4465203 | 竣工时间:2023-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detail.aspx?id=14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性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性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高性能胶粘材料18100吨(其中水性丙烯酸酯压敏胶14000吨/年、聚氨酯复膜胶1100吨/年、环氧密封胶600吨/年、改性硅烷系列密封胶2400吨/年)、新型无卤阻燃材料5500吨(其中次磷酸铝阻燃剂5000吨/年、焦磷酸哌嗪阻燃剂500吨/年)、石墨烯基高端装备防污防腐涂层材料600吨以及军民两用功能材料485吨(其中DAT军用功能材料135吨/年、蜡型脱模剂60吨/年、硅型脱模剂290吨/年)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成14000t/a水性丙烯酸酯压敏胶和5000t/a次磷酸铝生产产能 |
根据市场情况,聚氨酯复膜胶1100吨/年、环氧密封胶600吨/年、改性硅烷系列密封胶2400吨/年、焦磷酸哌嗪阻燃剂500吨/年、石墨烯基高端装备防污防腐涂层材料600吨以及军民两用功能材料485吨(其中DAT军用功能材料135吨/年、蜡型脱模剂60吨/年、硅型脱模剂290吨/年)未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水性丙烯酸酯压敏胶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预乳化、一次聚合、二次聚合、稀释、过滤出料;聚氨酯复膜胶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酯交换、酯化、缩聚、稀释、复配、过滤出料;环氧密封胶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高温分散、冷却降温、复配、灌装;改性硅烷系列密封胶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高温分散、冷却降温、复配、灌装;次磷酸铝阻燃剂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溶解、合成反应、固液分离、产品干燥、筛分和包装;焦磷酸哌嗪阻燃剂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捏合、干燥、筛分和包装;石墨烯基防腐涂料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超声分散、石墨烯包覆、复配、灌装;军用DAT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恒温合成反应、过滤、水洗、固液分离、干燥和包装;蜡型脱模剂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溶解、乳化分散和灌装;硅型脱模剂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溶解、乳化分散和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水性丙烯酸酯压敏胶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预乳化、一次聚合、二次聚合、稀释、过滤出料;次磷酸铝阻燃剂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为溶解、合成反应、固液分离、产品干燥、筛分和包装 |
根据市场情况,聚氨酯复膜胶1100吨/年、环氧密封胶600吨/年、改性硅烷系列密封胶2400吨/年、焦磷酸哌嗪阻燃剂500吨/年、石墨烯基高端装备防污防腐涂层材料600吨以及军民两用功能材料485吨(其中DAT军用功能材料135吨/年、蜡型脱模剂60吨/年、硅型脱模剂290吨/年)未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措施》(襄环委〔2019〕11号)中“八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施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清理工程弃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地上明管敷设”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复膜胶生产废水、军用DAT水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等高浓度生产废水采用“铁碳微电解+Fenton氧化+中和絮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后的次磷酸铝生产线低浓度废水排入日处理能力60****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O池+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废水总排放口由“一企一管”****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锌、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甲苯、苯乙烯、丙烯酸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你公****处理厂签订污水纳管处理协议。对电、药剂等废水处理消耗性物资材料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乳化釜、聚合釜、稀释釜、溶解釜、反应釜、重结晶釜和降温釜等吹扫、投料、泄压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产品灌装废气收集后与储罐区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并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甲苯、丙烯酸、苯乙烯、丙烯酸丁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各生产线粉状原料投料和产品干燥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DAT军用功能材料生产线在氯化氢和乙酸等投料、泄压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中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碱液、活性炭、电等废气处理消耗性物质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控制。装置区、罐区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并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处理生产、贮存过程中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或者危险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问题。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仓库、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收集池、污水收集运送管线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屏蔽、室内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压敏胶过滤滤渣HW13(265-103-13)、复膜胶酯交换混合醇浓液HW13(265-103-13)、复膜胶过滤滤渣HW13(265-103-13)军用DAT压滤滤液HW12(264-011-12)、废弃树脂HW13(900-015-13)、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包装物HW49(900-041-49)、废润滑油HW08(900-214-08)、物化污泥HW13(265-104-13)、废布袋HW49(900-041-49)、布袋收集粉尘HW49(900-041-49)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在**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上申报危险废物并实行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你公司应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主动申报,有效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内部转运及使用的管理,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加强化工物料、危险品储运、输送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配备足够的应急发电设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按规范选择材料等级,保证防腐能力和设备长周期运行需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项目与产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配备必要应急设备,落实监控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你公司应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你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任何情况下事故水不排入王家大沟。储罐区设置不低于1.2米围堰,原料仓库设置不低于0.2米围堰,厂区设置1座2000立方米事故废水收集池和1座1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要收集15分钟的初****处理站处理。 (八)生态环境监测要求。建立包括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测体系。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做好环境空气、土壤、污水、地下水等监测工作。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台账,开展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规范废气、废水排污口建设及标识设置,废气主要排放口安装挥发性有机物等在线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废水总排放口及雨水口安装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在线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措施》(襄环委〔2019〕11号)中“八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施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清理工程弃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地上明管敷设”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复膜胶生产废水、军用DAT水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等高浓度生产废水采用“铁碳微电解+Fenton氧化+中和絮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后的次磷酸铝生产线低浓度废水排入日处理能力60****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O池+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废水总排放口由“一企一管”****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锌、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甲苯、苯乙烯、丙烯酸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你公****处理厂签订污水纳管处理协议。对电、药剂等废水处理消耗性物资材料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乳化釜、聚合釜、稀释釜、溶解釜、反应釜、重结晶釜和降温釜等吹扫、投料、泄压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产品灌装废气收集后与储罐区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并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甲苯、丙烯酸、苯乙烯、丙烯酸丁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各生产线粉状原料投料和产品干燥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碱液、活性炭、电等废气处理消耗性物质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控制。装置区、罐区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并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处理生产、贮存过程中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或者危险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问题。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仓库、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收集池、污水收集运送管线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屏蔽、室内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压敏胶过滤滤渣HW13(265-103-13)、废弃树脂HW13(900-015-13)、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包装物HW49(900-041-49)、废润滑油HW08(900-214-08)、物化污泥HW13(265-104-13)、废布袋HW49(900-041-49)、布袋收集粉尘HW49(900-041-49)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在**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上申报危险废物并实行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你公司应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主动申报,有效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内部转运及使用的管理,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加强化工物料、危险品储运、输送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配备足够的应急发电设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按规范选择材料等级,保证防腐能力和设备长周期运行需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项目与产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配备必要应急设备,落实监控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你公司应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你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任何情况下事故水不排入王家大沟。储罐区设置不低于1.2米围堰,原料仓库设置不低于0.2米围堰,厂区设置1座2000立方米事故废水收集池和1座1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要收集15分钟的初****处理站处理。 |
根据市场情况,聚氨酯复膜胶1100吨/年、环氧密封胶600吨/年、改性硅烷系列密封胶2400吨/年、焦磷酸哌嗪阻燃剂500吨/年、石墨烯基高端装备防污防腐涂层材料600吨以及军民两用功能材料485吨(其中DAT军用功能材料135吨/年、蜡型脱模剂60吨/年、硅型脱模剂290吨/年)未建,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防护距离要求。报告书设定以生产区为界的2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你公司应配合并监督有关单位做好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2)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为:化学需氧量7.56吨/年、氨氮0.428吨/年(接管指标);化学需氧量0.756吨/年,氨氮0.076吨/年(排放指标);颗粒物0.40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338吨/年。 (3)你公司应明确内部生态环境管理职责、机构和人员,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作为验收责任主体,按照环保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1)防护距离要求。报告书设定以生产区为界的2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你公司应配合并监督有关单位做好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2)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为:化学需氧量7.56吨/年、氨氮0.428吨/年(接管指标);化学需氧量0.756吨/年,氨氮0.076吨/年(排放指标);颗粒物0.40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338吨/年。 (3)你公司应明确内部生态环境管理职责、机构和人员,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作为验收责任主体,按照环保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5032 | 0.5003 | 0 | 0 | 0.503 | 0.503 | |
0 | 0.448 | 0.448 | 0 | 0 | 0.448 | 0.448 | |
0 | 0.0091 | 0.0091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27 | 0.0027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8913.6 | 8913.6 | 0 | 0 | 8913.6 | 8913.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77 | 0.0377 | 0 | 0 | 0.038 | 0.03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日处理能力60****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O池+混凝沉淀”治理工艺 | 废水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部分未规定限值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取严 | 日处理能力60****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O池+混凝沉淀”治理工艺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COD、BOD5、SS、NH3-N、总磷排放浓度满足《****开发区****处理厂水质接管标准》标准限值要求;丙烯酸和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压敏胶生产线有机废气的生产线在产气点均由釜顶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储罐区储罐顶部设置有机废气收集管线;经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并经碱洗喷淋+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异味气体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次磷酸铝生产线粉料加料、产品筛分和包装工序均布设有集气罩,对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 | 压敏胶工艺有机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危废暂存间异味气体中NH3、H2S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压敏胶生产线有机废气的生产线在产气点均由釜顶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储罐区储罐顶部设置有机废气收集管线;经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并经碱洗喷淋+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异味气体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次磷酸铝生产线粉料加料、产品筛分和包装工序均布设有集气罩,对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压敏胶工艺有机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危废暂存间异味气体中NH3、H2S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大排放速率为6.3×10-3 kg/h,按日运行24h,则非甲烷总烃日排放量为0.1512kg。监测期间压敏胶日产量分别为44.32t和45.67t,则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0034kg和0.0033kg,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泵、风机以及在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将机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区绿化、设备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泵、风机以及在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将机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区绿化、设备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处理生产、贮存过程中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或者危险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问题。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仓库、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收集池、污水收集运送管线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已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土壤中土质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压敏胶过滤滤渣HW13(265-103-13)、复膜胶酯交换混合醇浓液HW13(265-103-13)、复膜胶过滤滤渣HW13(265-103-13)军用DAT压滤滤液HW12(264-011-12)、废弃树脂HW13(900-015-13)、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包装物HW49(900-041-49)、废润滑油HW08(900-214-08)、物化污泥HW13(265-104-13)、废布袋HW49(900-041-49)、布袋收集粉尘HW49(900-041-49)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在**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上申报危险废物并实行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你公司应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主动申报,有效处置。 | 已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竣工验收期间,实现了固体废物零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制**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内部转运及使用的管理,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加强化工物料、危险品储运、输送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配备足够的应急发电设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按规范选择材料等级,保证防腐能力和设备长周期运行需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项目与产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配备必要应急设备,落实监控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你公司应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单元—厂区—园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你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任何情况下事故水不排入王家大沟。储罐区设置不低于1.2米围堰,原料仓库设置不低于0.2米围堰,厂区设置1座2000立方米事故废水收集池和1座1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要收集15分钟的初****处理站处理。 | 已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废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 标准后排放至汉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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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防护距离要求。报告书设定以生产区为界的2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你公司应配合并监督有关单位做好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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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为:化学需氧量7.56吨/年、氨氮0.428吨/年(接管指标);化学需氧量0.756吨/年,氨氮0.076吨/年(排放指标);颗粒物0.40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338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VOCs的排放总量为0.0905t/a,满足本项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VOCs1.338吨/年)。同时本项目粉尘废气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可满足颗粒物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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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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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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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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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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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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