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护城村委大湾陡、五里排等自然村组预留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委大湾陡、五里排等自然村组预留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委大湾陡、五里排等自然村组预留地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市**县**路旁,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668611°,北纬 25.626398°,用地面积58556.20平方米 (87.8343亩),调查的地块原性质为农用地。目前**县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未编制完成,根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关于**县****委大湾陡、五里排等自然村组预留地用地规划的说明》(附件2),项目地块完成土地收储后,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 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对原地块开展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治理工作。为此,****交易中心委托****开展****委贺家塘自然村预留地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附件1: 大湾陡、五里排等自然村组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定稿) (1).pdf 7.1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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