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关镇排洪渠水毁修复工程公开抽选公告
本公开抽选项目 青木关镇排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 中共****委员会2024年第15次会议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 ****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抽选。
2.1 建设地点:**市**区青木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青木关镇,项目分为5处排洪渠,分别为联庆守卡点、联庆溪、袁家沟溪、环山堰、青木渠需进行修复。
(1) 联庆守卡点:**4m高C20砼仰斜式挡土墙长8m;C20砼30cm厚恢复沟底长25m,恢复人行道的混凝土栏杆8m×1.22m,恢复人行道16m2。
(2) 联庆溪:恢复C20砼沟墙87.6m,河道清淤80m,坑洞回填87.5m3,原土沟(30cm×30cm)内侧C20砼砌筑30m。
(3) 袁家沟溪:恢复沟墙44m(2m×0.4m),河道清淤160m,恢复沟底160m。
(4) 环山堰:干砌片石基础换填长10m,沟壁恢复(矩形沟120cm×85cm)10m,沟壁恢复(85cm×25cm)25m。
(5) 青木渠:河道清淤120m,沟底及沟壁恢复28m,**1-Φ1.0m圆管涵(公路-Ⅱ)4.5m,路面恢复22.5m2。
具体工程量见清单。
2.3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520523.96元。该项目已按沙住建纪[2024]8号文进行下浮5%,同时按沙区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再下浮5%。)
2.4 发包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出开工令后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要求: 18 个月。
2.6 其他:无。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抽选文件第二章报名人须知第11项内容。
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报名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报名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报名本单位人员,每天必须到岗履职,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承诺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抽选人造成损失的,报名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报名,已取得中选资格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报名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
(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报名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
3.1.4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为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需****政府各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当地村社、经营商户及居民关系的费用 ,都由承包人负责。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报名,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市公共**交易网(**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抽选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随机抽选。
抽选人: ****
地址:**市**区青木关镇青东路2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72****8726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