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监管区排污项目维修配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三次)
按照单位需求及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就《******监狱监管区排污项目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三次)》(编号:****)进行公开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商家前来报名,有关项目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监狱监管区排污项目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000元。(含货物、税费、运输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合同期限为一年,****监狱需求定期供货,****监狱需求后三日内完成送货。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采购预算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三、采购项目内容:监管区排污疏通项目维修配件(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四、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17:00,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法:报名公司须按本公告第七项要求提供报名资****监狱行政楼408室(详细地址见本公告第九项)。
六、比价采购会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30(因开标场地限制,每家报名供应商仅限1名代表参与现场比价)。
七、商家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可从附件下载,按要求填写);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代理另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
(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与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相适应)、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对公账户证明);
(五)服务承诺书(可从附件下载);
(六)拟投标产品目录清单(应详细说明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等内容。投标产品参数须如实填写,本清单不含报价);
****公司未被列入以下名单,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查询结果需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页面。
(八)报价函:
1.商家报价应响应需求表全部服务及产品,且清楚填写折扣率(对清单所有产品折扣率应统一,且为≤1的固定数值)。
2.商家应对清单所有服务及产品的投标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率,价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分。
3.商家报价应包含运输费、人工费、包装费、税杂费等一切可预计及未能预计的项目相关费用。在报价函上注明服务热线电话和质量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业务。
4.不报、漏报、错报及不满足需求书要求均视作无效报价,《报价一览表》、《报价清单》须加盖公章独立密封在一个标记为报价函的信封内。
(九)所有报名资料必须有效且复印后加盖公章。
1、以上第(一)至第(七)项报名资料于2024年11月12日17:00****监狱行政楼408室;
2、第(八)项报价函加盖公章后必须密封并于2024年11月13日14:30带至开标现场(行政楼401室)拆封。
(一)商家必须是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或个体工商户;
(二)商家必须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商家不到会或迟到将视为商家主动弃权;
(三)商家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原厂商生产、全新、未曾使用过产品,完全符合需求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参数和性能;
(四)商家应诚实守信,严格遵照中标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提供价格公道,质优高效的服务,投标商品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评审办法:商家经资质评审完全符合需求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预中标商家。若提交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有两家或以上,提交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轮报价,若第二轮报价,仍然出现提交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有两家或以上情形,则开展第三轮报价,直至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
(六)中标商家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预算金额5%);
(七)具体要求以用户需求书明细为准,商家未完全响应我方采购需求,视作报价无效;
(八)需求书所称“建议品牌”并非指定产品品牌,但如商家投标产品非“建议品牌”,则需提供投标产品性能、参数等不低于或优于“建议品牌”的书面证据及其他相关证明供现场评审。
九、有关此次比价之事宜,****采购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皇甫先生
电 话:(0763)****055 邮箱:****@163.com
邮 编: 513000
监督部门:****纪委
监督电话:(0763)****065/(0763)****066
地 址:**省**市**金子山四号路一号行政楼408室(导航地址:****集团****公司)
十、公告信息查询:
(一)****OA信息平台
(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或直接搜索本公告)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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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