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在**范围内就 ****中心****门市房屋整体对外出租 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门市房屋整体对外出租招商
招商编号:****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市**区园林路西长大家园小区商业网点
2.面积: 864.11平方米
3.合同期限:拟租3年。
4.招租底价:120000元
5.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序号 | 出租房屋具体位置 | 业态规划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租金底价(元/年) | 竞商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年) | 备注 |
包件1 | **市**区园林路西长大家园小区商业网点 | 餐饮、娱乐 | 864.11 | 120000 (租金逐年递增3%) | 12730 | 3 | (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 |
4.租金缴纳方式:租金为年付上打租缴纳,支付日以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在本周期到期前30日支付。具体缴纳方式按签订正式合同中的条款履行。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等费用由中商人即承租方承担。
5.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按最高年租金的10%缴纳,在缴纳首年租金时一并缴纳。
三、招商方式
1.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商家有1个及以上,正常开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候选人。
2.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2家以上时,招商人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报价最高的竞商人为中商人(报价步长1万)。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竞商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2.6竞商人现场踏勘后,报名缴纳竞商保证金参与竞商,即视为接受出租面积、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状态现状,不允许因为房屋的面积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消防问题等)原因在中商后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将房屋退回或要求核减租金,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等。
3.装修条款
3.1(1)以现状出租,如有装修需求,由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装修改造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合同期标的总额的50%(以发票为准),装修所形成的资产须在租期内折算完毕。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及预算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签订合同和未缴纳租金前不允许承租方进驻、装修。(2)合同期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中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不能超支,超支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如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追索各种损失。如承租方违反约定擅自扩大装修范围,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出租方损失。(3)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关于依附于房屋的承租方投入装修设施,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包括归出租方所有;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4)承租方如增添不可移动附属物(如电梯)需将施工方案提前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2房屋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按3年折算,即3年后,中商人(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全部折算完毕。3年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终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3年内,由于中商人(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中商人(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中商人(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超支,超支部分由中商人(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
3.3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关于依附于房屋的中商人(承租方)投入装修设施,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包括归出租方所有;要求中商人(承租方)恢复原状;向中商人(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房屋日常维修项目和责任主体
4.1日常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墙体、外墙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消防设施、给排水、供暖、电气设备设施等,维修时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在租赁前双方确认房屋状态,无异议签认后交中商人(承租方),中商人(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安全责任由中商人(承租方)负责,合同到期房屋状态良好方可接收。
4.2中商人(即承租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不得在承租范围内修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5.按现状无需电力增容,如增容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消防手续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免租期(装修期)及实施方式: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即首年租金只收取9个月。
8.中商人(承租方)在承租房屋(或场地)内的经营,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商人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扩建等,必须符合《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条款的约定,否则,因此投资造成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因中商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房屋内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商人负责维修恢复。中商人租赁房屋期间,需遵守铁路管理制度,服从铁路管理规定。
9.因出租方对该房屋有任何其他使用需求,均可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经营,租金按房屋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取得相应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资质等,无法经营而解除合同,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缴纳租金费用,不足整月按天数计算,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由中商人负责办理开展餐饮、娱**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质及消防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中商人及承租方未办理成功相应资质或手续导致其不能正常经营,相应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取消装修免租期,按房屋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同时要求承租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12.不可抗力见约定见合同条款。
13.房屋为铁路资产,我单位拥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
15.商务条款
15.1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一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以上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15.2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5.3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4竞商保****银行回执复印件)。
15.5竞商人有义务向招商人提供与竞商有关的文件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
15.6有关竞商的其他资料,可与招商人联系。
15.7竞商保证金按招商底价的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或竞商人账户缴纳。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期最高年租金的10%缴纳,合同签订后与首次租金一并缴纳,汇入****账户,租赁期满后,中商人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且按期腾退承租房屋、结清所有费用后,招商人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商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中商人应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15.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须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由意向竞商人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
2.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11月8日15时至2024年11月19日15时,为期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个人征信报告、企业商誉、竞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4年11月19日15时。
4.保证金缴纳
户名:****
开户银行:****风景区支行
银行账号:070********49008806
六、招商人:****
招商人地址:**市******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1****1888
联系人:李经理
七、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时
2.递交地点:**市******服务中心
八、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
2.召开地点:**市******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