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空管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服务(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管理局以民航西南局函〔2024〕186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民航发展基金、地方财政补贴及企业自筹,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为保障**机场空管设施设备连续可靠运行,提高机场空管调度工作效能和机场安全运营保障能力,提升川西地区和高高原藏区应急救援能力,拟对**机场空管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工程费约2680万元。
2.2比选范围:为**机场空管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复审;结算审核;配合完成项目实施;向业主提出合理建议;配合业主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2.3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实施,至完成**机场空管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工作时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标准,满足项目实施和结算要求。
2.5项目法人:****集团****公司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4C级及以上民用机场且工程造价超过2000万元(含)的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结算审核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造价成果关键页面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结算审核业绩可分别提供;若为全过程咨询项目,合同中应同时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结算审核两部分内容并提供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10年(按毕业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项目综合协调能力。(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查询截图、毕业证书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文件。但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相互关联的独立法人。④存在管理关系的法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申请文件格式)
3.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申请文件格式)
3.4.3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具体查询时间为登记开始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区分节假日和法定公休日,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4.4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申请人通过“****总局”网站(http://www.****.cn/chinatax/c101249/n****011502/index.html)查询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具体查询时间为登记开始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区分节假日和法定公休日,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4.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n)、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及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具体查询时间为登记开始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区分节假日和法定公休日,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李工182****0739),获取缴费方式。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比选文件,请及时查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14:00;地点为****办公大楼A6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国际机场南三路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5350 |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虹桥机场迎宾二路105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2****0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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