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四合镇白鹤林村石家沟便民桥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徐梅
法人住所地:**县四合镇白鹤林村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潘应富
法人住所地:**省**市**县**街道**路23、25号
****为实施**县四合镇白鹤林村石家沟便民桥项目竹小额工程(随)[2024]80号,经2024年11月 04 ****超市竞标结果确定****为中标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内容:**县四合镇白鹤林村石家沟便民桥项目施工设计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项目。
二 、工程价款:根据已投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设计数量和单价或 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298625元 ) 。
(一)、工程数量及预算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设计数量。具体结算数 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 量为准。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预算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 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
管理、保险、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土地及 青苗赔偿费、弃土场地租用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等 及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等各种税费。
(二)、依据公路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已被计入有标价的设计工程量清单 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单独计量,其费用已分摊在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子目预算单价或预算总额价之中。
三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1月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 年2月6日:计划总工期:90天。
四 、工程费用支付:
(一)计量方式:工程质量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按照甲乙双方共同收验工程数量进行工程计量。
(二)资金构成:奖补资金。
(三)支付方式:待财政金到位后及时支付,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无故或随意追讨该工程款。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在施工现场派驻施工管理人员。
2、本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视其违约并令其退场,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或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根据合同工期安排确保工程进度,不得无故**工期。如果甲方根据工程进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确认乙方无法确保工程进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完成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相关损失及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及时对乙方所完成合同内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定。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而**工期, 乙方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期**时间,甲方确认的工程**时间,为合理的工期有效时间。
(二)、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各种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影响了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合 同工期。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工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 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从规定的交工时间第二天算起,违约金按人民币200元/天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3%。如 违约至4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乙 方除承担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严格履行经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精心组织施工,按时 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 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并为施工地段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1)、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乙方参与工程项目施工、 管理的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在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相关法规及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和警示标志,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
(2)、施工用工程材料及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自检、抽检报验。乙方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 检查、验收并整理好一切资料。
(3)、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要求:作业区域材料堆放整齐、机 械设备停放整齐,现场布置整齐,减少施工噪音、保护环境卫生。全面达到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的检查标准。
4、乙方应负责协调、****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 好的施工环境。
5、乙方应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 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七、安全约定:
(一)、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要做到“六杜绝、三消灭、二控制、一创建”。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
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失。实 现安全事故“零”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00%”。
(三)、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 合同文件组织施工,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乙方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乙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五)、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每工班均设专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约定:
(一)、合同清单内的工程细目内容和工程数量为最高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甲方另行要求并签订补充合同除外)。
(二)、合同清单内工程细目的工程数量的确定,由甲乙双方现场 共同收验核实确定。
(三)、工程项目在覆盖和遮掩前必须通知甲方对工程数量现场确认,以甲方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覆盖和遮掩,否则不予计量认可。
(四)、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至交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质量保证金为5%,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尽快完成在交工证书中写 明的未完成工作,并随时完成对工程缺陷的修复或修补工作。如在缺陷责任期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工作,而乙 方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施工队伍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其费用将按照工程缺陷修复或修补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金额在乙方的工程应支付款中扣除。缺陷 责任期后,无质量隐患支付质量保证金。
(五)、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的计价,按财政评审的控制价单价计价,并按招标或比选的控制总价与投标总价之差计算优惠幅度进行优惠后,才能作为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结算价格。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法院提出诉讼。
十 、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壹份, 政府备案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十一、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 :《设计工程量清单》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徐梅
组织机构: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潘应富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帐号:231********0009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