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2024年全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绿色矿山实地核查工作 | 采购内容: 为持续规范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秩序,强化矿业权人诚信约束,开展2024年度市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绿色矿山实地核查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市级核查共核查矿业权47项。 (一)随机抽查项目(10项) 省厅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随机抽取的采矿权10个。 (二)专项抽查项目(37项) 1.历年来被列入异常名录且未移出的矿业权; 2.国情调查工作中履行义务不到位的矿山; 3.入省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的矿山; 4.自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查的矿业权;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矿业权人公示信息有错误内容依法向自然**主管部门举报的矿业权;;需满足的要求:(一)根据矿业权分布等情况对核查对象进行分组,并综合考虑专业结构、回避情形等因素配备核查专家,组建核查组。市局将核查对象的年度公示信息表下发核查组,****公司对核查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二)实地核查期间,各核查组对照公示内容,逐项核 查矿业权人公示信息,填写核查记录表,现场提出是否列入 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的核查意见,由被核查矿业权负责人签字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组要按规定时限将核 查资料汇交至负责组织核查工作的自然**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应自收到核查结果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绿色矿山实地核查要对每个矿山给出明确结论, 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对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要 求或省创建库要求的明确移出结论。核查工作结束,要及时 完成核查结果处理,督促存在问题的矿山加强整改,对不符 合标准要求的及时移出名录。。 | 29.80 | 2024年1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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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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