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公司鹤**尹秀香等23户1201KW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4年11月7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根据项目业主**琼****公司告知的项目备案信息,该项目主要备案信息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琼****公司,项目法人证照号码:****1200MACRKX053J
2、项目名称:**琼****公司鹤**尹秀香等23户1201KW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建设地点:**市鹤**凉亭坳乡竹林湖村(2户)、黄金坳镇败泥冲村(3户)、白岩垴村(2户)、张家村(2户)、林吉冲村(1户)、**街道新垦村(3户)、坨院街道板山村(4户)、双村村(1户)、坨院村(1户)、山下村(2户)、犁头园村(1户)、大桥村(1户)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由******公司建设安装,利用彭先成(2户)、尹秀香(1户)、夏洋(2户)、丁学良(1户)、唐光平(2户)、李燕(1户)、唐长妹(2户)、谭明全(1户)、张化海(1户),张化岩(1户)、丁立友(1户)、李先锋(1户)、谭子荣(1户)、付水淼(1户)、贺召铁(1户)、唐冬生(1户)、蒲君华(1户)、丁立群(2户)共23户居民自有房屋屋****发电站,装机容量合计为1201KW,安装635W光伏组件,共计1861块,安装逆变器31台,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国家电网。
5、项目总投资:360.3万元
6、请**琼****公司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其它相关前期手续,依法依规实施,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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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