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关于**市主**至**区供热管道
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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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秦热呈〔2024〕53号)及中冶沈勘秦****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号:SZ3-2024N022BG)等材料收悉。****规划局《关于**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同意该项目无需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为****。
二、工程建设地点:**区。(具体位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改造一级供热管网8.406km(供回水管道总长度)、管径DN800-DN1400;改造二级供热管网11.492km(供回水管道总长度);改造热力站23座(主要为更换换热器、循环泵、除污器、电气柜、仪表柜等),更换68座阀门井及配套直埋球阀。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908.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企业自筹。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住建、资规、综合行政执法、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监管。
****审批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