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社区****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23)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 251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60.55平方米。总托位数378个,**2栋建筑物,其中******服务中心占地面积 1468.43 平方米,建筑面积2757.91平方米,托位数190个;森工****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051.32平方米,建筑面积2102.64平方米,托位数188个。同时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配套设备)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其他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2.4 建设地点:临****小学东侧,北环小区北侧。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共335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与工程项目设计规模相对应的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建筑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的,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12月31****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各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交易中心(**新政务大厅5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91****77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路与**街交汇处垠禄新界写字楼7层715
联系人:祝洪丹
电话:137****3107
****管理部门:**市建****办公室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411 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大街296号 邮编:134600
2024年11月8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