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4〕14号)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发〔2024〕15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遴选要求和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面积不低于3万亩,补助资金共300万元。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
**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容包括:1.小麦化除;2.小麦收割及运输;3.玉米播种施肥;4.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四个环节,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兑付。
三、遴选条件
申报主体为县域内农业服务类企业、******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服务协会或联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未过期的营业执照;****银行开设的开户许可证等证照且征信良好。
2.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服务质量好,群众认可度高,企业信誉好,无不良社会影响。
3.具备与小麦、玉米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匹配的农机技术人员和农业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和作业机手购置有保险。
4.农机设备安装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作业监测终端。
5.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服务设备、从业人员,每年能够独立为本村或周边镇村小农户提供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500亩。
6.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具有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必备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悬挂有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7.账务规范、有专人负责,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和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的能力。
四、申报材料
申报的服务主体应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项目申请报告、******社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主体及法定代表人近6个月征信记录、服务能力清单、承诺书、银行对公账号及其他材料)。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17:00,共三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春悦
联系电话:029-****2225
单位地址: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附件:
2.附件2**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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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