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停车场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10: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大沽北路65****中心4206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大沽北路65****中心4206 | ||
预算金额 | ¥27.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541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路旭光里12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崔老师 ****86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大沽北路65****中心42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 155****5418 |
项目概况
********停车场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箱:****@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停车场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停车场进行修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日历日)内完工。质保期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或2023****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0天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5月至今至少2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管理部门出具)。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交《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163.com
方式:(1)请将标书款转账至支付宝账****@163.com,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标书款+单位名称”。(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163.com。(3)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4)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5)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沽北路65****中心4206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沽北路65****中心42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南路旭光里12号楼
联系方式:崔老师 ****8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沽北路65****中心4206
联系方式:王工 155****5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55****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