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2026****服务部智慧小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六、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
七、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0时30分
八、比选失败原因: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
九、公示日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0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请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081****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