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食堂蔬菜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
二、招标项目:****食堂蔬菜类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150万元/年(注: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四、招标项目简介:
****食堂蔬菜类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三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本项目取综合评分前 2 名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8.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2.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将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的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打印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装入投标文件内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30- 12:00,下午 13:3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市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1单元21层2107号;网络获取:需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通过代理机构审核回复通过并交纳报名费即可。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00(**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24年11月26日10:0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开标地点:****(**市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1单元21层2107号)。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sichuan.****.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
联 系 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28-****3807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吕老师
地 址:**市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1单元21层2107号
联系电话:028-****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