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睿宇磁业年产1500吨消费类磁组件加工项目 | **市**县策武镇策星村稀土一期大道18-1****工业园机加工标准厂房2号厂房) | **** | **市****公司 | 项目外购钕铁硼原料磨削、粘料、多线切割、煮料、清洗脱胶、磁件倒角、清洗烘干和振动脱屑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1500吨钕铁硼磁钢、磁泥及块片料副产品约205吨。 |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磨削、清洗废水和磁泥过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煮高浓废****加工厂****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NMHC值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北侧、西侧、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标准,厂界东侧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化回收利用。磁屑(磁泥、块片料)、作为副产品需达到《钕铁硼生产加工回收料》(GB/T23588-2020)质量要求,并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当外售途径受阻时,按照固体废物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厂房危废集中贮存间贮存,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