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膳食物资(发酵乳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膳食物资(发酵乳类)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元):938,300.00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
1 | 膳食物资(发酵乳类) | 1批 | 938,300.00 |
(2) 简要技术要求:为****提供2024年膳食物资(发酵乳类)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合同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在合同期内当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供货期自动终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如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食品类别至少包含乳制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如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1)如投标人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提供****管理部门备案的备案证明,或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管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材料;
(2)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9日09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止。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0-****1688转分机411,邮箱:****@163.com。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东路651号
联系方式:020-****545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688-803/14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先生/刘女士;
电话:020-****1688-803/140;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