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成都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82MB****4646 | 建设单位法人:梁** |
石福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市隆**石化东路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隆**石化东路2号 |
经度:103.90806 纬度: 31.055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5 |
彭环承审〔2021〕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0 |
208 | 运营单位名称:**** |
****0182MB****46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82MB****464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4MA6CQYLC5E | 竣工时间:2023-06-01 |
2023-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基地内工业企业以及**市周边其他工业企业送检物的物质元素、化合物定性和定量分析,不涉及工业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主****基地内工业企业以及**市周边其他工业企业送检物的物质元素、化合物定性和定量分析,不涉及工业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基地内工业企业以及**市周边其他工业企业送检物物质元素、化合物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不涉及 P3、P4 级实验。本项目主要包含有机实验检测、无机实验检测、微生物实验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基地内工业企业以及**市周边其他工业企业送检物物质元素、化合物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不涉及 P3、P4 级实验。本项目主要包含有机实验检测、无机实验检测、微生物实验检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依托 1 个化粪池,有效容积 10.0m3;1 ****处理站,处理能力 8m3/h,处理工艺为中和调节+沉淀过滤;1 个中水回用装置,处理能力 8m3/h,处理工艺为超滤+反渗透。本项目实验楼内设置 2 组排水管线,分别为生活类排水、实验类排水。其中: ①生活类排水包括生活污水、拖布清洗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②实验类排水包括喷淋废水、浓水、实验室冷却和水浴加热用废水、实验器具一般清洗废水(后续)。****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剩余****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2、酸性气体:****基地的 1 套碱液喷淋塔和 1 根15m 高排气筒。项目涉酸使用的工序均在专用工作台面上进行,酸性气体(H2SO4、HCl、NOx)经通风柜、万向排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由 1 根****基地的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3、有机废气:项目涉有机溶剂使用的工序均在专用工作台面上进行,有机废气经通风柜、通风橱、万向排气罩等收集后,由 2 根主排风管分别引至楼顶 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2#)处理后,再分别 通过 2 根排气筒(DA002、DA003)引至楼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依托 1 个化粪池,有效容积 10.0m3。由于现状市政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处理站尚未建成,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万****公司清运、处置。2、****基地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成,本项目楼顶**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3、本项目有机废气现状建成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2根排气筒,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 |
****基地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尚未建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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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排气筒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套两级活性炭,3根排气筒 | 1、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氮氧化物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分别为0.012mg/m3、0.030mg/m3,氟化物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未检出、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分别为0.00453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分别为1.33mg/m3、1.87mg/m3,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其余指标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排放均为未检出。2、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HCl、氟化物、氮氧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丙酮、异丙醇、二氯甲烷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排放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4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7dB(A)、46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废分类清晰,去向明确。 | 建设单位已于******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后期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其清运、处置。同时,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等均落实了处置措施,去向明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公用工程:依托既有的给水、供电、供气设施;2、化粪池:1个,有效容积10立方米;3、环保设施:中水回用、碱液喷淋塔+排气筒、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公用工程:依托既有的给水、供电、供气设施;2、化粪池:1个,有效容积10立方米;3、环保设施: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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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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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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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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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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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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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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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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