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集水器公开询价方案
1.计划编号本次询价的计划单编号:****
2.公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为房建工程,位于**市**区新**部 10 号街区的东**,项目建筑总面积236848.28平方米,檐高51.6米,1#、2#、3#、8#、10#楼:地上16层/地下4层。7#楼:地上17层/地下4层。4#、5#、6#、9#、11#、12#、13#楼:地上18层/地下4层。1#-3#地下车库:地下3层。S1#、S4#、S5#房:地上3层;S2#房:地上1层;S3#房:地上2层;S6#房:地上5层。Y1#幼儿园:地上3层/地下1层。住宅楼结构类型为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其他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
2.2 询价采购内容:
分集水器(非标、定制产品),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具体规格型号及定制要求应严格参照附件1。
各报价单位应保证产品及报价的真实、合理及合法,能提供相关资质及质量证明文件,并能在中标后提供符合使用单位要求的样品及检验报告进行封样。
3.确定成交单位(中标人)的方法
3.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截止前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及样品,通过联系后,在约定时间内,投标人提供报告或样品不合格以及不能按时提供的,报价无效。如在采购质量或采购价格上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本次询价废除,重新发布询价进行采购。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与采购人就单位资质,供货方式,供货品牌及质量(检验报告),供货时间等问题充分沟通,未与采购人充分沟通擅自报价的,视为无投标资格。
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京津冀地区。
3.3投标前应充分与采购人沟通,联系人:杨叶 联系方式:158****0250
4.发票及付款方式4.1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供应结算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包括抵扣凭证)。发票提供可以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发票可抵扣税率不一致时,采用不含税价进行评定,不含税价即为: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发生改变,含税价为:不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
4.2本次询价采购产品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即合同期内供货价格按固定单价结算,产品单价应为落地价(供货单位负责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生产,采购,存储,运输、装卸车、保险、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所能承受的风险。
4.3结算方式:全部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80%,半年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100%。
4.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协商承担。
5.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如虚假承诺,实际供应后产品不符合采购人关于质量及技术方面要求的,将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