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检修 3 万件动车配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2MA3FEBNX9R | 建设单位法人:毛瑞珍 |
郑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棘洪滩街道宏通路 666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加工检修 3 万件动车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16-C3716-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棘洪滩街道宏通路 666 号 |
经度:120.25503 纬度: 36.3406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6 |
青环审(**)〔2024〕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2MA3FEBNX9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22MA3FEBNX9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682MA3U42BX77 | 竣工时间:2024-03-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forumto.****.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检修动车组裙板、动车组座椅、中顶板、弯顶板、窗框和内显罩板等配件3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检修动车组裙板、动车组座椅、中顶板、弯顶板、窗框和内显罩板等配件3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人工拆件、检修整形、打磨、喷底漆、流平烘干、喷面漆、流平烘干、组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人工拆件、检修整形、打磨、喷底漆、流平烘干、喷面漆、流平烘干、组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环保措施:本项目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汇入4 套立式脉冲吸尘柜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调漆、喷漆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流平区采用整体负压方式收集有机废气,烘干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汇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水环保措施:项目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噪声环保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固体废物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吸尘柜集尘、废滤筒、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桶、废漆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环保措施:本项目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入3套立式脉冲吸尘柜处理后,通过管道与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一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调漆、喷漆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流平废气经整体负压方式收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一同汇入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2 排 放。废水环保措施:项目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噪声环保措施:项目采用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密闭车间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环保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西车间南侧1座面积为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统一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液压油、吸尘柜集尘、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桶、废漆料桶)、废活性炭、废滤筒、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西车间西北侧1座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处置。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项目实际建设 3 座打磨间,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入 3 套立式脉冲吸尘柜处理。第 4 个打磨间不再建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入立式脉冲吸尘柜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与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的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一起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1 | 0 | 0 | 0 | 0.061 | 0.061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0 | 0.0003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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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71 | 0 | 0 | 0 | 0.371 | 0.371 | / |
0 | 0.644 | 0 | 0 | 0 | 0.644 | 0.64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项目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 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 ****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的检测结果最大值为2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检测结果最大值为5.9mg/L,悬浮物的检测结果最大值为5mg/L,pH值的检测结果最大值为7.5无量纲,氨氮的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456mg/L;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3 套立式脉冲吸尘柜 | 《区域性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 入 3 套立式脉冲吸尘柜处理后,通 过管道与调漆、喷漆、流平、烘干 废气一同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 P2 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4mg/m 3, 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标准(10 mg/m 3);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1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 | |
2 | 1 套水喷淋+“活性炭 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 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 2018)表 2 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 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标准 | 项目调漆、喷漆工序均在密闭喷漆 房内进行。喷漆、流平废气经整体 负压方式收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 收集,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 气一同汇入 1 套水喷淋+“活性炭 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2 排 放。 | 废气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 度最大值为 5.65mg/m 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31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0.471mg/m 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 0.027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 2 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 造业(C37)标准(VOCs:70mg/m 3,2.4kg/h、二甲苯:15mg/m 3,0.8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封闭式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采用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密闭车间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最大值 55.7dB(A),夜 间噪声检测结果最大值 46.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 2008)表 1“2 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吸尘柜集尘、废滤筒、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桶、废漆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西车间南侧1座面积为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统一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液压油、吸尘柜集尘、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桶、废漆料桶)、废活性炭、废滤筒、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西车间西北侧1座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处置。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公司成****小组,对公司 可能存在的突发性风险做了相应的防 护措施。同时,公司对员工进行了相关 的培训宣传,厂区配备了必要的风险应 急物资与消防器材,通过加强管理等措 施能够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司配备了专门的环保人员,建立和健 全了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并由专人进行运行和维 护,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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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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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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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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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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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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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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