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城玺樾山花园10~13号楼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78051T | 建设单位法人:肖楠 |
戴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爱国路惠名大厦附楼二层02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花园10~13号楼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社区联中路与三联南路交叉口北侧 |
经度:114.117051 纬度: 22.6307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1-05 |
深龙环批〔2015〕7010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00 |
27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78051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300MA5D9FA36J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300MA5FB6KP84 | 竣工时间:2024-10-01 |
2024-10-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1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561-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原名 “三联社区松元头片区改造项目”、“****花园”。于2018年12月17日获得《**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LG****10657号),项目更名为“****花园”。 项目设计总用地面积60471.01m2,总建筑面积339359m2,其中计容识率建筑面积25328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5750m2,商业建筑面积7500m2,幼儿园2400m2(共九个班,独立占地2700 m2),****中心1000m2,文化活动室2000m2,社区管理用房300m2,便民服务站350m2,社区警务室50m2,****回收站60m2,公交首末站2500m2,小型垃圾运转站200m2,邮政站100m2,****中心300m2,环卫工人作息房20m2,物业服务用房750m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6079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本期建设****花园10~13楼。总建筑面积113195.67m2,其中计容识率建筑面积90750.19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3516.94m2,商业建筑2236.34m2,架空绿化休闲3094.11m2,消防避难空间1902.8m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2445.48m2(其中共用停车库20539.39m2,公用设备用房1906.09m2) |
项目分批验收,本期建设****花园10~13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该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须严格按《**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三、该项目排水系统必须按照雨、污分流进行建设;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高噪声动力机械设备,并在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声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埴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应严格控制建设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合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采取清洗车辆、洒水湿法抑尘、及时清运土方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禁止使用未加装主动再生式柴油颗粒捕集器和柴油工程机械。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要求执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该项目如设置冷却塔、风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须合理规划选址并置于专用设备房内,落实消音、隔音措施。所有有声设备必须考虑噪声屏蔽设计,有相应的消音、隔音措施,保证达到相应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 该项目设置餐饮业的建筑须设专用烟道,厨房油烟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娱乐服务具体项目须另行申报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要求执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该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委托有资质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机构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报我局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要求执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9.11 | 0 | 0 | 0 | 79.11 | 79.11 | |
0 | 343.32 | 0 | 0 | 0 | 343.32 | 343.32 | |
0 | 13.36 | 0 | 0 | 0 | 13.36 | 13.3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41.78 | 0 | 0 | 0 | 441.78 | 441.78 | / |
0 | 0.49 | 0 | 0 | 0 | 0.49 | 0.4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渣隔油处理;停车场冲洗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渣隔油处理;停车场冲洗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未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备用发电机应安装颗粒捕集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预留烟道引至塔楼楼顶进行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 | 按要求建设 | 2024年9月24日委托检测单位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机房吸音和密闭隔声 | 备用发电机等公用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项目的备用发电机房设置独立房间内,并采取了基础减振、机房吸音和密闭隔声等措施 | 2024年9月24日委托检测单位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由环卫****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 (2)餐饮厨房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产生的潲水油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定期进行回收。 (3)危险废物需交环境主管部门许可、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到垃圾房,再经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潲水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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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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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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