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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城乡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商**的公告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9号)、区政府办印发《**区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府办发〔2024〕14号)精神,为完善我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紧张问题,为新能源汽车用户便捷出行提供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引社会投资人进行**区城乡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城乡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市**区**、工业园区、各乡镇
3.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充电桩122个,充电枪206把,一期建设29个乡镇站点,二期建设16个站点。(各场站建设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市、区发布的建设规范及要求)
4.实施工期、时间:一期于2024年11月开工,完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二期于2025年开工,工期为1年。
二、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桩或能源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方式
1.本项目将通过收益分成模式招引社会投资人:即社会投资主体负责项目投建管运,****享受服务费分成,分成比例以20%为基数,比例最高者确定为**单位,若多家单位分成比例相同则按**期限确定**单位,**期限最短者确定为**单位,场地产权方收益由****公司负责结算。
2.投资人负责承担项目全部投资、运营及项目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设备釆购、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管理、维护等事项及费用,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权属在合同期内归其享有,合同到期后,无偿归还其土地及所建设设施设备。
四、招商资料的获取
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0日,在****获取招商文件。
五、招商意向资料的递交和评选
1.招商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1日上午09:00 ,地点为****5楼会议室;
2.招商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09:30;
3.逾期未到达招商地址,未参加招商评选的,发布人不予受理;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评选方式:现场谈判,择优评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集团****公司(http://www.****.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办事处新桥居委白果路16号8幢
联系人:王李红
电 话:151****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