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地块为****地块,地块位于**市**镇大起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0.067361°,北纬23.353539°,面积为38933.28m2。
调查地块原权属为******委员会、****委员会的集体用地,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水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田坎)、集体未利用地(裸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于2024年****人民政府收储,现地块使用****储备中心。******局提供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心**土地使用远景规划图》,调查地块拟变更为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类型。
调查地块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包括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资料的收集,现场勘查和相关人员访谈材料可知,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用途较为清晰。
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内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周边区域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均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危废间设置于厂房内部,地面均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危废均采用桶装盛放,且位于项目地块地下水侧游,危险废物通过地下水径流迁移至项目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产出的农产品中污染物含量不曾出现超标情况;地块内历史上不作为污水灌溉区,不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未曾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痕迹,现有资料未表明地块及周边有土壤污染风险;地块周边不存在污染源直接影响;经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地块及周边利用历史和现状清晰,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地块周边企业“三废”均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达标排放,对地块土壤污染影响较小。
调查地块满足《****生态环境厅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2号)中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为主的调查情形,地块相关资料信息较齐全,能够排除污染的可能性。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可结束本阶段调查,不再进行下一阶段调查工作,地块可按规划用途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