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08 11:10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8日我区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2-****3030 通讯地址:**市**区科普路5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